为进一步贯彻《中国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中共同心县委、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教育强县的决定》,依据创建教育强县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保障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素质,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学上,认真落实教育工作责任,加快实施教育强镇战略,推动我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学校与每位教师签订如下责任书:
1、实行控辍保学责任制,制定控辍目标,并落实到班级,责任到人,学校每学年都要与教师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
2、班主作及任课教师对每个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其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记录,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去向,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校档案员。
3、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发现学生辍学,要及时进行家访,劝导学生复学,三日内还未能复学,档案员立即上报中心学校,由乡(镇)政府或村委,及时采取措施或强制学生复学。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制。
4、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发现学生有厌学情绪,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及时家访,同家长一起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不得歧视困难家庭学生、学困生和留守儿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避免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5、所有教师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要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开展兴趣活动、开辟第二课堂等措施,帮助学困生、厌学生融入集体中,激发学习兴趣,使其安心学习。
6、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严禁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排座位,严禁强行或变相强行让学困生退学、转学或休学。因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导致学生辍学的,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7、各班班主任要全面负责本班的控辍工作,如有辍学情况应及时上报学校。
8、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收取费用,切实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同时,要认真落实“三免一补”政策,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上得起学。
9、档案员要做好学籍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10、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教师年终考核中,对控辍工作不力,学生辍学率过高的班级任课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对辍学情况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个人各执一份。
河西镇中心完小(盖章)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