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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同心县委 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教育强县的决定

2009年06月03日 11:41:04 来源:河西中心完小 访问量:231

为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推动富裕文明和谐同心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教育发展实际,县委、政府决定从2009年开始,大力开展教育强县创建工作,并于2010年底完成创建自治区教育强县目标。

一、充分认识创建教育强县工作的重大意义

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是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县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成效显著,教育改革和布局调整、教育现代化进程加快,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尊师重教的氛围日益浓厚,但教育事业发展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没有根本改变,特别是教育布局不合理,教师队伍总量不足、结构性短缺,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滞后等问题,成为制约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对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同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都要把发展教育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位置,把发展教育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头等大事,树立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助教为荣的社会风尚,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全面性、先导性作用,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同心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人力资源保证。

二、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发展全局,坚持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为构建和谐同心服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区域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教育发展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在农村集中办学,在县城办优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和人力资源保证。

(二)奋斗目标。2010年底前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基本实现教育普及程度高,师资水平高,经费投入高,教育质量高,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高的教育强县奋斗目标,进入自治区教育强县行列。

1、教育强乡镇分步实施目标:2009年底豫海、丁塘、河西、石狮等4个乡镇(管委会)实现教育强乡镇目标;2010年底王团、预旺、韦州、下马关、兴隆、张家塬、田老庄、马高庄、窑山等9个乡镇(管委会)实现教育强乡镇目标。

2、教育单项先进县分步实施目标:2009年底实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育信息化、师资建设先进县目标;2010年底实现教育管理和投入先进县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激发学生发展的内在动力,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全面落实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计划,严格学科教学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教学研究,改革考试方法和内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高标准普及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切实缩小城乡之间、山川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集中力量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城镇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中小学生辍学率分别控制在2%和0.5%以内,小学、初中毕业合格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县城学校对口支援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制度,建立骨干教师送课下乡、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服务等制度。

(三)重点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依托现有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规模,提高办学效益。20096月底完成豫海回民中学建设任务,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争取同心中学进入自治区示范性高中行列,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师资结构,狠抓学校管理,注重内涵发展,提高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将同心回民中学打造成自治区民族教育的窗口学校,豫海回民中学按自治区一类示范性高中的标准进行软硬件建设。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发展机制,逐步形成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渗透、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校企合作与校内外合作相协调的职业教育运作模式。积极争取资金建好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使未进入高中或考入大学就读的初高中毕业生接受各种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普职比逐步达到11标准。坚持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根据同心社会发展实际开设相关专业。鼓励各行各业发展以提高学历层次为重点的电大、自考等成人教育,依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设网络课程,不断扩大社会成员受教育机会。结合新农村建设和设施农业、劳务、羊绒、圆枣、清真餐饮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开展灵活多样的成人文化技术培训,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急需的实用人才和管理人才。

(五)突出发展民族教育。坚持优先发展、重点扶持的方针,进一步办好已进入自治区百标学校行列的11所中小学。按照以强带弱、优势互补、互相促进的原则,争取两年内再有34所中小学校进入自治区百标学校行列。

(六)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争取项目和资金,逐步在集镇建设公办幼儿园,在有条件的村社改建幼儿园。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创办民办幼儿园,做精县城两所幼儿园,作为乡镇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基地,鼓励、支持各中心学校大力发展学前一年教育。

(七)切实优化教育布局。根据全县生态移民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跟进学校布局调整工作,争取到2011年,经整合、撤并,使全县学校数量控制在240所以内。狠抓两个中心区域(县城、下马关),精心打造10所初级中学和10所小学,逐步缩短农村与县城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差距。在新区建设豫海寄宿制初级中学和豫海完小,有效缓解县城中小学大班额、大通铺问题,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大力倡导教书育人、敬业爱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的良好道德风尚,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积极营造教师钻研业务、拓展专业的浓厚氛围,为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构筑平台、创造机会。鼓励教师立足岗位,练就一套新的过硬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更好地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积极争取解决教师编制短缺问题,扎实稳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和中小学校长、中层管理干部竞聘、轮岗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在确保对教育投入三个增长的前提下,今后两年县财政要积极安排资金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转移支付全部用于发展教育,每年进行专项审计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以项目带动教育事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

(三)提高教育装备水平。县发改、财政和教育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按照教育强县考核认定标准,为各级各类学校配置所需教学仪器、图书及教学设备,建设实验室、图书室、多媒体网络教室和语音室等,使学校装备条件达到自治区二类以上标准。

(四)深化体制改革。一是实行多元办学体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和幼儿园办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积极推行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二是实行教师全员聘用制,做好教师岗位设置工作,加强教师岗位培训与考核。三是实行校长聘任制。通过公开竞争使善于治校办学、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担任校长职务,聘期三年,做到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五)建立贫困生救助制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宣传、民政、扶贫、团委等部门积极筹措助学资金,对新考入高校的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贫困生救助体系,对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学生按照自治区规定做好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好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认真落实三免一补等优惠政策,确保留守儿童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政府成立创建教育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学期考评、学年考核,着力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协调指导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包抓乡镇教育工作和联系学校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建立高质量、高水平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把创建教育强县目标作为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充分发挥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教育督导水平。

(二)加强学校管理。积极推行校务、财务公开,健全学校管理和制约机制。强化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以补课、自习等形式来完成课堂教学任务,严禁接受学生家长的馈赠和宴请,对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教师予以严肃处理。全面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学校团支部、学生会在学校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使各级各类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的宣传力度,着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强、支持创强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教育工作,研究制定促进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树立教育行业良好形象。

(四)加强安全工作。健全中小学(园)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安全教育制度,建立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事故预案制度、事故报告制度。教育、公安、工商、卫生、城建等部门要各尽其责,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五)严格目标考核。实行创建教育强县问责制,将创建教育强县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考核,采取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制、制约监督制等有效措施,并制定实施细则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创建教育强县目标顺利实现。

 

 

 

 

                       

 

                          2009319

 

 

 

 

 

 

 

主题词:教育工作    创建强县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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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各乡镇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县直各党委(党组)、

  总支、支部,县直、区(市)属各部门

送:县委各常委、政府各副县长、党政办各主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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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同心县委办公室         2009319日印发

                   共印130

编辑:白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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